董成龙 |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中的“首事”与“矫诈”
编者按:本文原载《上海文化》2019年7月号。感谢董成龙博士授权“古典学研究”公众号推送。
大泽乡起义
一
孔子生于三代之周末,是古代社会的现代人,目睹了古代人世的古今之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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宰予昼寝。子曰:“朽木不可雕也,粪土之墙不可圬也,于予与何诛?”子曰:“始吾于人也,听其言而信其行;今吾于人也,听其言而观其行。于予与改是。”(《论语·公冶长》)1
最初,“听其言而信其行”意味着言行一致;因此,一旦转向“行胜于言”(Facta non vebr),不仅在于肯定见诸行事胜于空谈,更指明了言行分离的局面,所以“听其言而观其行”。“今之从政者”,“斗筲之人”(《论语·子路》),也足见政治的古今之变。孔子要挽救三代末流,不愿“托之空言”,而要“见诸行事”,以《春秋》当王法,以言行事(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)。
因为有了言行分离的古今之变,文武殊途即为势所必然,三十世家在三家分晋和田氏代齐(第13-16世家)后转入《孔子世家》和《陈涉世家》,便是周末以来文武殊途的标杆。《孔子世家》是“周失其道而《春秋》作”,《陈涉世家》是“秦失其道而陈涉发迹”(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)。
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(光绪十一年重镌汲古阁本)
孔子教诲以言行事,然而当逢春秋战国的乱世,这种儒家之论易被视作“迂远而阔于事情”(《史记·孟子荀卿列传》)。时人如商鞅者,未尝不知晓帝王之道,然而“近己而俗变相类”(《史记·六国年表》),所以春秋战国以来多用霸道的“就近”之法,未能“远虑”。反秦时期,刘邦就指出,军事时期不见儒生。儒术的作用要等待汉武帝与窦太后的政争来解决(立教时刻),对于汉家立朝而言(立朝时刻),陈涉揭竿而起的历史意义则更大。
二
陈涉曾为“佣(庸)耕”,中途辍耕,“怅恨久之”,与同耕者交心,“苟富贵,无相忘”。旁人笑他痴人说梦,庸耕之人,有何富贵可言?鸿鹄之志,可见一斑。陈涉被发配戍边,途中遭遇大雨,道路不能通,无法按时抵达指定位置,若如此,依法当斩。陈胜以为既然无论如何都是一死,不若“死国”,于是向吴广申说自己的政治算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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吾闻二世少子也,不当立,当立者乃公子扶苏。扶苏以数谏故,上使外将兵。今或闻无罪,二世杀之。百姓多闻其贤,未知其死也。项燕为楚将,数有功,爱士卒,楚人怜之。或以为死,或以为亡。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、项燕,为天下唱,宜多应者。(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)由头是“当”与“不当”的统治正当性问题,那么眼下接着这个正当,“诈自称”扶苏和项燕,是“便宜”(convenience)之举,会有诸多响应者。
秦始皇在武力和刑法方面都十分严苛,因此秦二世即位之时,“天下莫不引领而观其政”,虽然秦二世的即位正当性受到质疑,但天下人还是对新君主抱有希望的。“天下之嗷嗷,新主之资也。此言劳民之易为仁也。”天下苍生嗷嗷待哺,不正是新君主展示仁德、收拢人心、安定秩序的契机吗?在困苦的黎民面前,很容易树立一个仁君的形象。然而秦二世担心众人不服,就这样放弃了治国安邦的良机,转而采纳赵高(?-前207)的建议,认为“今时不师文而决于武力”。虽然已经一统六国,却仍然认为当时不应当仿效文教,而万事仍旧取决于武力。问题是,“牧民之道,务在安之而已”,治理天下的方法并不复杂,只需要安顿黎民就可以了,秦朝君主舍近求远,终究南辕北辙,可悲可叹。秦朝历经秦始皇、秦二世胡亥(前230-前207),想不通周朝末年以来遗留的历史问题,“终身不悟”,最后身死国灭,“不亦宜乎”?秦始皇和秦二世想的是东游求仙,两位君主都曾向东巡视各郡县,以为东临碣石观沧海,既展示了国朝威力,又有求仙的可能,实在荒诞(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)。
秦始皇(前259年—前210年)
然而,“诈称扶苏、项燕”的口号有内在张力。扶苏是秦始皇长子,项燕是楚国遗老,既然秦灭楚而立朝,则秦楚势不两立,如何既能诈称扶苏,又能兼及项燕?若以秦朝的谱系计算,扶苏是理应的正统,却被抛弃,因此对捍卫秦朝的人而言,诈称扶苏可以整合希望矫正秦朝的力量。若以六国的谱系而言,以项燕为号,是重新号召六国遗民,奋起反抗。如是这般,大概是出于“宜多应者”的权宜之计。由此可见,与推翻暴秦、另立德政有何相关?
三
陈胜说动吴广,两人决计行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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卜者知其指意,曰:“足下事皆成,有功。然足下卜之鬼乎!”据《史记索隐》,李奇认为卜者是告诫陈胜,“所卜事虽成,当死为鬼”,而陈胜未能达意,“反依鬼神起怪”。彼时心境,或如“握粟出卜,缘何能谷”,其实在我而已,何用卜为(王夫之,《读通鉴论·秦始皇》)?陈胜、吴广由此要借鬼神以“威众”,于是在鱼腹之中置书写下“陈胜王”。做了手脚的这条鱼恰恰被买回来,又岂是纯属偶然?似乎一切皆在算计之中。吴广躲到附近的丛祠中,夜作狐鸣,高呼“大楚兴,陈胜王”。与其说神道设教,不如说是装神弄鬼。
“吴广素爱人”,士卒能为其所用,只差造反的契机。谦爱的吴广故意惹怒将尉,被痛打后联手陈涉斩杀将尉。陈涉高呼:“且壮士不死即已,死即举大名耳,王侯将相宁有种乎!”诚然,因由陈涉揭示,刘邦终于成为中华历史首位平民出身的君主。然而,凭借对皇室血统论的反驳,足以担负起新政权的正当吗?君子的德性未必可以通过血缘继承,然而重点是如何守卫德性和庶民的利益;毕竟,破未必是立。
陈涉趁势而起,先后率部攻下大泽乡、蕲县和陈县,最后因陈县豪杰鼓吹,自立为王,号“张楚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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号令召三老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。三老、豪杰皆曰:“将军身被坚执锐,伐无道,诛暴秦,复立楚国之社稷,功宜为王。”起事不久,暴秦未诛而先已称王。陈涉虽在田垄之间展现出鸿鹄之志,然而一旦起事,却仍旧器小,志大而才疏,德亦不济。由《陈涉世家》可见,截至揭竿而起时,陈涉关心的都是“富贵”和“大名”,因此所谓“天下苦秦久矣”的申诉,也不过是为自己求取富贵提供口实,似乎并非要让庶民脱离周末以来文敝法苛的苦海。战国苏秦曾喟然叹曰:“此一人之身,富贵则亲戚畏惧之,贫贱则轻易之,况众人乎!”(《史记·苏秦列传》)秦朝李斯也曾讲“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,可谓富贵极矣”(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)。足见陈涉仍未逃出周末历史遗留问题的熏染,其所虑及富贵,不在位极人臣,而在立国为君。后面汉高祖的故事里有一节,刘邦戏谑乃父,曾以为自己不如兄长有力,无法置办产业,而今却坐拥天下为产业。直至明清之际黄宗羲(1610-1695)回顾中国政治史,仍念念不忘,在《明夷待访录·原君》中再次申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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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高帝所谓“某业所就,孰与仲多”者,其逐利之情,不觉溢之于辞矣。无怪乎,这第一滴血流下来,陈亮(1143-1194)一语总结“田野村夫皆有南面称孤之心”。所以,当时虽然各地陆续有反秦响应者,但终究未能形成合力,推翻秦朝。毕竟,陈涉既以反秦为名而自立为王,各地反秦者何尝不可纷纷效法?
武臣到邯郸后“自立为赵王”。陈王自然不满,然而柱国所谏已揭示此为大势所在,无可奈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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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未亡而诛赵王将相家属,此生一秦也。不如因而立之。起事若要坐实为起义,应当念念不忘如何推翻暴秦,而不是日夜揪心于填补各地的权力空白。于是,陈涉谴使承认赵王。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。这一事后追认的示范意义在于:既然事实敲定便可获得义理追认,以力代理,大势所趋。韩广自立为燕王之后,赵王非但没有加害其母,反而将其归还。随后,“田儋杀狄令,自立为齐王”,陈王又“立甯陵君咎为魏王”。效仿陈涉之举,本身也内蕴了瓦解陈涉的力量。
四
周文率西路军被秦朝的章邯率部击溃后,田臧无意为反秦的信仰而战,只想着保存实力,一方面深恐吴广不许,另一方面又看到各地军人据地自立为王,心有所属,于是说吴广“骄”,“不知兵权”。前言“吴广素爱人”,彼时尚未着意起事,恐非虚与委蛇、笼络人心所能解释;而今竟被田臧以骄纵之名杀害,无异于说,吴广为反秦而战,其余军士与他同在一军却不能一心。
可悲之处在于,田臧杀吴广,并将人头返还陈王,陈王竟回馈以楚令尹之印。事实胜于义理,功成甚于立德,由此可见一斑。既然陈涉以此计称王,他人纷纷效仿,又能奈若何?
陈涉起事,发表了“诈称”的正当性论证,本就荒唐。正当既为正当,若仍倚靠诈称,则何以自立而立人?田臧“矫王令以诛吴叔”;陈涉派武平叔接管郯县各部,秦嘉不服,“矫以王命杀武平君”,此类事件发生,不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。
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(武英殿本)
《陈涉世家》频频使用“矫”与“诈”,不能不让人想到孔子关于古今民疾之变的论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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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古者民有三疾,今也或是之亡也。古之狂也肆,今之狂也荡;古之矜也廉,今之矜也忿戾;古之愚也直,今之愚也诈而已矣。”(《论语·阳货》)今日复今日,今日何其多。孔子之“今日”如此,至秦末的“今日”唯恐更甚。陈涉、吴广的“王侯将相宁有种乎”揭开了盖子,让秦朝留下了“第一滴血”,但也反噬其身。陈涉以“矫”、“诈”起事,然而,“民无信不立”(《论语·颜渊》),如何以“矫”、“诈”起事,竟获善终?
《陈涉世家》最后一部分就讲了陈涉为王六个月就败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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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王以硃房为中正,胡武为司过,主司群臣。诸将徇地,至,令之不是者,系而罪之,以苛察为忠。其所不善者,弗下吏,辄自治之。陈王信用之。诸将以其故不亲附,此其所以败也。陈涉的这一举措,与司马迁的当朝君主汉武帝很像,所用“苛察”之臣与当朝酷吏有何相异?酷吏在上,表面严格执法,实则深文周纳,“宗室豪桀皆人人惴恐”。酷吏的代表张汤“为人多诈,舞智以御人”,就被御史大夫狄山视作“诈忠”(《史记·酷吏列传》)。
若回到最初,陈涉以“矫”、“诈”起事,称王之后重用“诈忠”之臣也便不稀奇了。所谓失败并不在于这几个“诈忠”之臣,而是他们矫且诈,竟能够层出不穷,得到授命和信任。“政者正也。子率以正,孰敢不正”(《论语·颜渊》)。羿、奡空有武力而不修德性,终究不得其死然;子路亦如此(《论语·先进》,《论语·宪问》),陈胜、吴广又何如?
五
1汉高祖为陈涉置守冢,自不待言,若没有陈涉起事,何谈秦汉之变?最难突破的革命第一枪由陈涉开出,项羽、刘邦前赴后继,也便理所应当。然而,公天下既已无路可返,对高祖和汉家政权而言,如何守住“正”与“当”,而不靠“便宜”和“诈忠”行事,便关系到这个新朝的成败。陈涉起事,值得追记(论证本朝代秦而起的历史正当性);陈涉败亡,更当念念不忘(落实本朝执政的政治德性)。
后继而起的项羽进驻秦都后,面临定都的问题,最终决计定都关东:“富贵不归故乡,如衣绣夜行,谁知之者!”说者曰:“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,果然。”(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)相较而言,汉高祖刘邦则气度非凡。无怪乎后世李商隐称其“承运应须宅八荒”(《题汉祖庙》)。刘邦《大风歌》所唱与项羽之言形成鲜明对照:“大风起兮云飞扬,威加海内兮归故乡,安得猛士兮守四方。”刘邦跻身天子而回到久别的故乡,但考虑的不是如何向乡里炫耀(如项羽),也没有要杀掉知其少时无赖的故人(如陈涉),考虑的是得到猛士守卫天下。虽然刘邦也以天下为一姓之私产,斩杀异姓王,大封同姓王,以白马之盟拱卫刘汉政权;但相较于陈涉、项羽而言,不仅有天下抱负,更懂得守成之志。
刘邦(前256年—前195年)
取“正当”而非“便宜”,汉文帝已经透过德法之辨给出了政治意见。针对秦律一人有罪并坐家室的规定,汉文帝他认为“法者,治之正”,“禁暴而率善人也”,“法”的意义是用来引导德性(面向未来),而绝不只是制止罪恶(斩截历史)。相关部门负责人却从实际工作的角度提出专业意见,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”,既然普通黎民缺乏自治的德性,便只能依靠法律禁止,“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”,这样一种做法“所从来远矣”——原来是一种历史流传下来的办法,“如故便”(即自古以来如此),一从历史就是便宜之举。专业官僚的技术考虑不能满足汉文帝的政治眼光。史迁记下文帝所思:
“便宜”或曰“方便”是一种技术标准,用这种技术标准去引导德性,可能非但不会解决问题,还会制造问题。汉文帝关于法与罪的“正”“当”之说,意在告诫官吏应当引导人民向善,法若“不正”,反倒会将黎民引向反面,因此汉文帝要正法(可勘黄宗羲“无法之法”与“非法之法”的辨析)。如果没有“正”“当”,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“方便”。此番“法”议,汉文帝彰显了“德甚盛”的气象,连坐家室的秦律至此方才废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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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潘雨廷先生《〈史记〉的思想结构》所示,扶苏有复兴齐学之志,项燕乃楚地贵族,如此一来,陈涉高举扶苏与项燕的大旗,背后或有意或无意触碰了一个政治—思想事件,即用齐楚对抗暴秦。秦朝一统天下前,最有力量的正是齐楚秦三国,三国也代表了三种学问进路:齐国儒家,楚国道家,秦国法家。《太史公自序》讲完《论六家要旨》后便悄然将天下学说由六家转化为三家,正是儒道法三家。由黄老之学而儒术独尊的立教事件,表面正是告别秦朝法家之制后,由道家转向儒家。
《论六家要旨》(载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,光绪十一年重镌汲古阁本)
与陈胜、吴广不同,汉武帝意识到事实论证(de facto)有限,要想对内以郡县终结封建,对外以一统对抗匈奴,非有一套关系朝廷正当永续的义理论证(de jure)不可。然而,汉武帝“内多欲而外施仁义”(《史记·汲郑列传》),终究阳儒阴法,仍无法摆脱以“矫”“诈”正名的荒唐局面。
既然有陈胜起事在先,才有后面的楚汉故事,司马迁将陈胜抬高到汤、武、孔子的谱系中。阅读汉家事,或许仍需回到三十《世家》第二部分的前三篇(第16-18):《田敬仲完世家》(田氏代齐)、《孔子世家》和《陈涉世家》。更有甚者,此后历朝历代的立朝与立教,都需要重新回到这三篇。“天下之端,自涉发难”,后世中华历史再历千年,国朝鼎革,均不能不回到陈涉的“首事”。而这场“首事”所遗留的“矫”“诈”问题,更值得反复思量。
(编辑:音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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